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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號: 111000/2021-00054 信息所屬單位:政法司
發佈機構: 水利部 成文日期:2021年04月01日
名  稱: 水利部辦公廳關於做好長江河道採砂綜合整治行動有關執法工作的通知
文  號: 辦政法[2021]87號 發佈日期:2021年04月02日
水利部辦公廳關於做好長江河道採砂綜合整治行動有關執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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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江水利委員會,雲南、四川、重慶、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蘇、上海等省(直轄市)水利(水務)廳(局):

  為全面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的重要講話精神,深入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按照《水利部 公安部 交通運輸部關於開展長江河道採砂綜合整治行動的通知》要求,現就做好長江河道採砂綜合整治有關執法工作通知如下。

  一、統一開展執法。長江委、沿江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各地各單位長江河道採砂綜合整治行動的統一部署,按照“統一組織、統一時間、統一行動”原則,2021年4至12月在長江幹流河道及通江支流、湖泊開展執法行動。長江委要會同沿江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省際邊界執法行動方案,並組織實施;沿江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進一步落實責任,制定本區域執法行動方案,組織本區域有關水行政主管部門及負有行使水行政執法職責的機構開展執法行動,並與省際邊界執法行動統一協調,強化省際間協同配合和聯防聯控。

  二、嚴格查處案件。長江委、沿江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以及負有行使水行政執法職責的機構要根據職責職權,加強日常巡查檢查,利用視頻監控、無人機等信息化技術手段,及時發現違法問題,符合立案條件必須立案查處,禁止有案不立,保持打擊非法採砂高壓態勢。加大行政執法力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等法律法規,依法採取行政處理措施、實施行政處罰或者行政強制,在統一執法行動期間從嚴從重從快依法查處非法採砂行為。落實水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種類、幅度進行裁量,杜絕執法隨意、執法不公。把好事實關、證據關、程序關和法律適用關,確保每一起案件都經得起法律和歷史檢驗。

  三、強化聯合執法。長江委、沿江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依託河長制湖長制平臺綜合協調優勢,進一步深化部門間聯防聯控長效機制,加強與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聯合執法和專項整治,嚴厲打擊非法採砂等重大涉水違法行為,建立完善線索通報、案件移送、資源共享、信息發佈和突發事件應急等工作機制,切實形成執法合力。涉及其他部門管理職責的違法行為,及時移送有關主管部門。

  四、做好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河道非法採砂行為涉嫌構成犯罪的,長江委、沿江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及負有行使水行政執法職責的機構要依法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禁止以罰代刑。同時,要配合做好調查取證以及後續查處工作,對需要水利部門出具河道砂石價值認定和河道非法採砂危害防洪安全鑒定意見或報告的,應及時出具,為非法採砂入刑提供技術支撐。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制度,仍未制定河道砂石價值認定和河道非法採砂危害防洪安全鑒定等規範性文件的省份要儘快出臺。

  五、做好河道非法採砂掃黑除惡常態化工作。長江委、沿江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及負有行使水行政執法職責的機構要將常態化掃黑除惡貫穿水行政執法全過程。強化源頭治理,全面加強行業監管,通過日常監管與專項行動、線上清查和線下整治相結合,持續整治非法採砂中的涉黑涉惡問題。加強與紀檢監察機關、政法機關的信息共享和工作聯動,及時移送涉黑涉惡線索,高質量辦理“三書一函”,實現全鏈條打擊。

  六、其他有關要求。一是水利部將結合2021年水行政執法監督檢查,統籌安排對長江河道非法採砂執法行動的檢查,確保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二是加強執法統計和信息報送。長江委、沿江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將立案查處的案件在“水行政執法統計直報系統”(http://mwrdb.mwr.cn)及時如實填報,具體填報細則文件通過直報系統下載;每月5日前將上月的執法行動情況、政務信息及有關數據(附表)逐級上報,長江委在每月10日前將匯總材料報送部政策法規司。三是請沿江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和長江委加強組織領導,及時總結執法成效,執法工作中如有重要情況請及時與部政策法規司聯絡。

水利部辦公廳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