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障礙閱讀
索 引 號: 111000/2021-00049 信息所屬單位:水保司
發佈機構: 水利部 成文日期:2021年04月01日
名  稱: 四川省通江縣青峪口水庫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審批准予行政許可決定書
文  號: 水許可決[2021]17號 發佈日期:2021年04月02日
四川省通江縣青峪口水庫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審批准予行政許可決定書
字體:[  ]

通江縣青峪口水庫建設籌備處:

  我部于2021年2月23日受理你單位提交的四川省通江縣青峪口水庫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審批申請(通青籌〔2021〕3號)。經審查,該申請符合法定條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水行政許可實施辦法》第三十二條第一項,決定准予行政許可。

  一、水土保持方案總體意見

  (一)基本同意建設期水土流失防治責任範圍為926.4公頃。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執行西南紫色土區一級標準。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標為: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0,渣土防護率92%,表土保護率92%,林草植被恢復率97%,林草覆蓋率25%。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區及分區防治措施安排。

  (五)基本同意棄渣場設置方案,後續設計中要嚴格按照技術規範,復核堆渣容量,查明水文地質條件,確定棄渣場防護措施,開展棄渣場工程設計,確保棄渣場工程安全。

  (六)基本同意建設期水土保持補償費為240.6萬元。

  二、生産建設單位在項目建設中應全面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的相關要求,並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加強施工組織管理,切實落實水土保持“三同時”制度。

  (二)嚴格按方案要求落實各項水土保持措施。各類施工活動要嚴格限定在用地範圍內,嚴禁隨意佔壓、擾動和破壞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剝離和棄渣綜合利用,建設過程中産生的棄渣要及時運至方案確定的專門場地。根據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時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實施進度,嚴格控制施工期間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實做好水土保持監測工作,加強水土流失動態監控,並按規定向水利部長江水利委員會、四川省水利廳提交監測季度報告及總結報告。

  (四)落實並做好水土保持監理工作,確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設質量和進度。

  (五)依法依規足額繳納水土保持補償費。

  三、本項目的地點、規模如發生重大變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實施過程中水土保持措施發生重大變更,應補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報我部審批。在水土保持方案確定的棄渣場外新設棄渣場的,或者需要提高棄渣場堆渣量達到20%以上的,應當編制水土保持方案(棄渣場補充)報告書,報我部審批。

  四、本項目在竣工驗收或投産使用前應通過水土保持設施自主驗收;生産建設單位應當在水土保持設施自主驗收通過後3個月內,向我部報備水土保持設施驗收材料。水土保持設施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生産建設項目不得投産使用。

  聯絡人:張春亮  電話:010-63204575

水利部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