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河長湖長怎麼幹的江蘇答案——訪江蘇省水利廳廳長、省河長辦主任陳傑

【字體:      】     打印     2018-06-21 13:53     來源:江蘇省水利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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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訊 江蘇省河長制領導小組日前印發《江蘇省河長湖長履職辦法》(以下簡稱《履職辦法》),省河長辦出臺《江蘇省河長制湖長制工作2018年度省級考核細則》(以下簡稱《考核細則》),規範全省河長湖長履職行為,並對河長制湖長制工作評價考核提出了明確規定。2017年12月,江蘇在全國率先全面建立河長制,一年多來,全省如何持續深入推進河長制工作?特別是在制度層面提供了哪些有力保障?江蘇省水利廳廳長、省河長辦主任陳傑就有關問題接受了記者專訪。

  問:江蘇相繼制定出臺了與河長制工作相關的《履職辦法》和《考核細則》,請您簡要介紹政策出臺的具體考量。

  答:中央部署在全國範圍內全面推行河長制湖長制,充分彰顯貫徹綠色發展理念、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鮮明態度,也充分體現了全面推行河長制湖長制在加強河湖管理保護和生態文明體制改革中的重要意義。江蘇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河長制湖長制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多次深入河湖一線調研指導,省政府召開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會議進行全面部署。2017年12月底,江蘇在全國率先宣佈全面建立河長制,形成了黨政主導、部門聯動、上下協同、全民參與的河長制工作格局。今年出臺的這兩個文件都經省總河長審定後印發。

  當前,如何更好地掀起全面推行河長制湖長制工作的新高潮,在更高起點上實現高質量發展,必須精準定位、精準發力、精準推動、精準奏效。我們為此從健全制度著手,用制度來規範河長湖長工作,用制度來推動河長制湖長制工作健康發展。

  河長制湖長制的核心是黨政領導負責制。黨政領導擔任河長湖長,意味著他們肩上多了一副擔子。為了推動和方便河長湖長履職,我們考慮把河長湖長履職固化為制度,形成“年初有計劃、年中有考評、年末有報告”的工作體系,建立一套完整的認河、巡河、護河、治河的工作流程,便於河長湖長對照執行,也推動河長湖長主動發現問題、部署解決問題。這樣就能使黨政領導“兼職”的河長湖長,變成“實職”的河長湖長。

  同時,要通過明確職責、強化考核,解決可能存在的“挂帥不出征、出征不打仗”,不能幹與不幹、幹多幹少、幹好幹差一個樣,或者搞平均主義、大家都是稱職河長的問題。我們在《江蘇省河長制考核辦法》的基礎上,制定了符合本省實際的《考核細則》,目的是通過確責、考責、問責的方式來檢驗河長湖長履職情況和河湖管護情況,從而推動河長制湖長制工作更好地落實。

  問:《履職辦法》和《考核細則》的主要特點有哪些?

  答:《履職辦法》中很重要的一點就是對河長湖長的年度工作量進行了數字“量化”。比如從總河長層面,要求每年省級總河長巡查調研不少於1次,市級總河長不少於2次,縣級總河長不少於4次。總河長原則上每年主持召開1次河長制湖長制工作會議。另一個層面,省級河長湖長每年的巡查調研不少於2次,市、縣級河長湖長不少於4次。省級、市級河長湖長原則上每年主持召開2次工作會議,縣級河長湖長原則上每年主持召開4次工作會議。

  《考核細則》按年度制定,關鍵點在於亮出評價機制,明確考核結果的運用。河長湖長工作幹得好不好、成效怎麼樣,將直接納入幹部考核內容,年度考核結果也將作為黨政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今年將重點考核工作機制、重點任務、河湖管護等3個方面,明確了年度省級考核由日常考核、年終考核、省級河長湖長評價等3個部分組成。考核結果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個等次。

  我們今年還計劃組織開展全省優秀總河長和優秀河長湖長的評比,對在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

  問:對《履職辦法》和《考核細則》的貫徹實施,有哪些舉措保證達到預期的效果?

  答:河長制湖長制工作是一項綜合性、系統性很強的任務。推進這項工作的關鍵是要抓好責任落實。省河長辦作為評價考核的牽頭部門,將加強與各有關部門、各地區的協調配合,抓好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

  一是健全考核體系。我們要求各地要以生態河湖行動計劃為遵循,以“一河一策”為依據,以績效評估為手段,建立科學的考核評價體系,切實做到有什麼任務和要求就考什麼,想促進什麼工作就考什麼,關注什麼就考什麼,因地制宜、因河制宜、因湖制宜地細化考核指標,不斷健全完善河長制湖長制考核體系。

  二是強化結果應用。評價考核的“指揮棒”作用能不能得到充分發揮,關鍵在考核結果應用。要將考核結果向各級政府和社會公佈,作為黨政幹部綜合考評的重要依據,並與財政資金補助挂鉤。切實使相關責任主體敬畏考核結果,增強做好河長制湖長制工作的內動力。

  三是加大宣傳力度。各地要加強宣傳引導,創新宣傳方式,暢通公眾參與渠道,充分調動廣大群眾的積極性,引導社會公眾踴躍參與河長制湖長制工作,及時發現和處理各類涉水問題,共同做好河長制湖長制工作,使公眾真正成為河長制湖長制的參與者、監督者和受益者。

  強化監督考核,嚴格責任追究,是確保全面推行河長制湖長制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的重要保障。下一步,我們省級層面將切實做好全省河長制的日常督查工作和半年考核工作,全面科學評價市級河長湖長履職情況和河湖管護情況,發揮考核的杠桿作用,切實考出敬畏,考出擔當。

  來源:江蘇省委辦公廳 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強全省湖長制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作者:吳卿鳳 程瀛    責編: 瑤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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