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辦公廳關於對白銀市隴中水利監理諮詢有限公司等8家企業進行批評的通知
辦建設函〔2019〕1156號
各流域管理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利(水務)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水利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水利工程補短板、水利行業強監管”水利改革發展總基調,根據《水利部辦公廳關於印發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和甲級質量檢測單位“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實施方案和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建設方案的通知》(辦建設函〔2019〕605號)和《水利部辦公廳關於開展2019年度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和甲級質量檢測單位“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的通知》(辦建設函〔2019〕623號)要求,我部依法依規對12家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和12家甲級質量檢測單位進行了抽查。
經查,白銀市隴中水利監理諮詢有限公司、福建省閩泰工程諮詢有限公司、廣西中祥建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光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陜西恒信工程測試有限公司、漢中市山河工程檢測有限公司、甘肅省水利科學研究院、廣西潤能水電設計研究有限公司等8家企業分別存在未取得資質證書承攬工程、超出資質等級範圍從事檢測活動、聘用無相應資格人員開展業務等違規行為(違規行為詳見附件)。為切實維護水利建設市場正常秩序、確保水利工程建設質量和安全,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經研究決定,在行業範圍內對以上8家企業進行批評。上述違法行為依法應予行政處罰的,我部將要求有關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實施並報送處罰結果。
水利工程質量管理事關安全生産大局,責任重於泰山。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轄區內水利建設市場主體的日常監管,督促項目法人和參建單位規範建設行為,加大對水利建設市場主體不良行為查處力度,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建設監理、質量檢測等市場主體要吸取教訓,引以為戒,進一步加強企業內部管理,嚴格落實各項管理制度,規範開展水利工程建設活動,確保不再發生類似事件。
附件
白銀市隴中水利監理諮詢有限公司等8家企業違規行為清單
序號 |
單位名稱 |
違規行為 |
1 |
白銀市隴中水利監理諮詢有限公司 |
未取得相應資質等級證書承攬監理業務 |
2 |
福建省閩泰工程諮詢有限公司 |
未按照監理合同選派滿足監理工作要求的監理人員進駐現場;監理合同簽訂、公章啟用不規範 |
3 |
廣西中祥建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抽查4個監理項目,現場監理部均無監理工程師 |
4 |
青海光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未按照監理合同選派滿足監理工作要求的監理人員進駐現場 |
5 |
陜西恒信工程測試有限公司 |
未取得相應的資質,擅自承擔檢測業務;未按照規定在質量檢測報告上簽字蓋章 |
6 |
漢中市山河工程檢測有限公司 |
使用不符合條件的檢測人員 |
7 |
甘肅省水利科學研究院 |
超出資質等級範圍從事檢測活動;使用不符合條件的檢測人員 |
8 |
廣西潤能水電設計研究有限公司 |
超出資質等級範圍從事檢測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