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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水等級劃分國家標準是什麼?
  2010-08-10 13:20  

  根據《水文情報預報規範》(GB/T22482-2008 ) ,洪水量級劃分如下:
  1  水文要素重現期小于5年的洪水,為小洪水;

  2  水文要素重現期大於等於5年,小于20年的洪水,為中等洪水;

  3  水文要素重現期為大於等於20年,小于50年的洪水,為大洪水;

  4  水文要素重現期大於50年的洪水,為特大洪水。

  估計重現期的水文要素項目包括洪峰水位(流量)或時段最大洪量等,可依據河流(河段)的水文特性來選擇。

作者:   責編:魏永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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