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河定期的漲水現象稱為汛。汛期是指江河連續漲水的時期。通常有二種涵義:一是指河水自起漲至回落的時期;另一是指河水上漲和回落到某一水位(或流量),須進行防守的時段,即防汛期。
由於地理位置、天氣系統等差異,我國七大江河的汛期遲早不一。即使是同一河流各年也有早有遲。按季節的不同,我國有四汛,即桃花汛(春汛)、伏汛(夏汛)、秋汛和淩汛。其中伏汛和秋汛最大。通常我們所説的汛期主要指這兩汛而言。主汛期是含于這兩汛之中的極易産生洪水的時根據降雨、洪水發生規律和氣象成因分析,我國七大江河汛期大致劃分如下:
(1)珠江:4-9月 5.海河:6-9月
(2)長江:5一10月 6.遼河:6一9月
(3)淮河:6-9月 7.松花江:6一9月
(5)黃河:6一10月
七大江河主汛期分別為:
(1)珠江:5一7月 5.海河: 7--8月
(2)長江:6一9月 6.遼河: 7--8月
(3)淮河:6--8月 7.松花江: 7--8月
(4)黃河:7--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