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率先啟動2017-2020年河湖長制工作省級復核評估
本站訊 為總結江蘇省全面推行河長制以來的經驗做法,檢驗河湖管理保護成效,把脈河湖長制工作和河湖管理保護中的問題,2020年12月,江蘇省河長辦部署開展2017年~2020年全省河湖長制工作評估,成為全國首家開展河湖長制工作評估的省份。
全省評估工作分為各縣(市、區)自評估、各設區市自評估和省級復核評估三個階段,計劃4月15日前全面完成。省級復核過程中,江蘇省河長辦採用第三方評估方式,確保評估工作的公平公正。
3月17日上午,省河長辦與第三方評估單位組成評估組赴南京市開展河湖長制工作省級復核,這標誌著省級復核評估工作全面啟動。評估組聽取了南京市自評估情況彙報,現場公佈抽評的2個區和1個城市區,並隨機確定2位市級河長的河湖各1條,各抽評區內2位區級河長的河湖各1條、2位鄉級河長的河湖各1條,共計3個區、14條河湖作為抽評對象。隨後,評估組查閱了南京市和抽評區的自評報告、工作臺賬,對照評估標準逐項詢問核實情況。
此次評估主要圍繞組織體系、制度機制、河湖長履職、河湖治理、基礎保障、公眾滿意度6個方面,共設置26項指標、54個評分點,滿分為100分。設置正向激勵加分項5個,最高加分為6.8分;設置負向激勵減分項5個。省河長辦分蘇南、蘇中、蘇北三個評估組對13個設區市、39個縣(市、區),26條市級河湖、78條縣級河湖、78條鄉級河湖進行省級復核評估,著力打造全國河長制評估樣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