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生産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辦法》正式出臺
本站訊 為加強生産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適應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勢,近日,湖南省水利廳修訂出臺了《湖南省生産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共四十條,主要內容包括八個方面:一是明確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內容、各級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的職責和生産建設單位應盡的義務;二是明確編報水土保持方案、審批、方案變更等具體要求;三是明確水土保持補償費徵收及使用原則;四是明確水土保持監理監測要求;五是明確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備案程序和不通過情形;六是明確水土保持監督檢查內容和程序;七是明確違法行為查處和失信懲戒程序;八是明確《辦法》生效時間。
與2015年下發的《湖南省生産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試行辦法》)相比,主要調整了五個事項。在水土保持方案編報審批方面,《辦法》進一步明確了水土保持方案審批權限,細化了水土保持方案變更管理規定。在水土保持監測監理方面,《辦法》對《試行辦法》關於監測監理相關內容進行了進一步明確和細化,並將其單列一章。在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備案方面,按照國務院省政府有關規定,《辦法》修改了生産建設項目水土保持驗收程序,將原由水行政主管部門驗收修改為由生産建設單位進行自主驗收,並明確在其驗收材料向社會公示15個工作日後、生産建設項目投産使用前,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管理權限報水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同時,簡化了依法應當編制水土保持方案報告表的生産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設施驗收程序,明確了水土保持設施驗收不能通過的10條標準。在監督檢查方面,《辦法》統一了監督檢查內容,對檢查內容和程序進行了適當調整和充實;細化了監督檢查要求,增加了監督檢查形式,明確了現場檢查數量、內容、程序等。在違法行為查處方面,《辦法》增加了失信聯合懲戒機制,明確了被水行政主管部門行政處罰的情況要在全國水利建設市場監管服務平臺公開,並報送國家統一的信用信息平臺、記入誠信檔案,實行聯合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