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中國水資源公報
2010-12-31 00:00
2010年,我國西南五省區發生歷史罕見的特大乾旱,長江上遊、鄱陽湖水系、松花江等流域發生特大洪水,甘肅舟曲發生特大滑坡泥石流災害,海南、四川兩省遭遇歷史罕見的強降雨過程,全國有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遭遇不同程度的洪澇災害。在黨中央、國務院的高度重視和正確領導下,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和水利部超前部署、科學防控,有關部門密切配合、通力協作,廣大軍民頑強拼搏、團結奮戰,成功抗禦了西南地區特大乾旱,有效應對了嚴重的洪澇災害,最大程度地保障了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減輕了災害損失。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水利工作,明確提出要下決心加快推進水利建設,進一步明確了新形勢下水利的戰略地位,以及水利改革發展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目標任務、工作重點和政策措施。廣大水利幹部職工迎難而上,頑強拼搏,為水利科學發展注入了新的活力。繼續推進農村飲水安全建設,解決了大量農村人口的飲水安全問題,如期完成專項規劃內的大中型和重點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任務,加快實施大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水利發展成果惠及億萬人民群眾。著力推進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節水型社會建設試點工作取得成效,水資源調度工作得到進一步強化。《全國水資源綜合規劃》、《太湖流域水功能區劃》獲得國務院批復,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公佈,水利事業快速發展。
一、水資源量
降水量 2010年,全國平均年降水量695.4mm,折合降水總量為65849.6億m3,比常年值(多年平均值,下同)偏多8.2%。從水資源分區看,松花江、遼河、海河、黃河、淮河、西北諸河6個水資源一級區(簡稱北方6區,下同)面平均降水量為365.8mm,比常年值偏多11.5%;長江(含太湖)、東南諸河、珠江、西南諸河4個水資源一級區(簡稱南方4區,下同)面平均降水量為1280.2mm,比常年值偏多6.7%。在31個省級行政區中,降水量比常年值偏多的有2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其中新疆、遼寧和吉林等3省(自治區)偏多程度大於30%;降水量比常年值偏少的有11個省(自治區),其中天津、北京和重慶分別偏少18.2%、12.6%和10.6%。
地表水資源量 2010年全國地表水資源量29797.6億m3,折合年徑流深314.7mm,比常年值偏多11.6%。從水資源分區看,北方6區地表水資源量比常年值偏多16.1%;南方4區比常年值偏多10.7%。在31個省級行政區中,地表水資源量比常年值偏多的有1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其中遼寧和吉林偏多程度大於80%,海南、浙江、江西、福建、河南、安徽和新疆偏多程度在30%~60%之間;比常年值偏少的有1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其中北京、河北、天津、山西和內蒙古偏少程度在30%~60%之間。
2010年,從國外流入我國境內的水量為207.0億m3;從國內流出國境的水量為6047.3億m3,流入國際邊界河流的水量為1335.6億m3;全國入海水量為18494.4億m3。
地下水資源量 2010年,全國礦化度小于等於2g/L地區的地下水資源量為8417.0億m3,其中平原區地下水資源量為1852.9億m3,山丘區地下水資源量為6903.4億m3,平原區與山丘區之間的地下水資源重復計算量為339.3億m3。北方6區平原地下水總補給量為1545.2億m3。北方平原區的降水入滲補給量、地表水體入滲補給量、山前側滲補給量和井灌回歸補給量分別佔50.7%、36.4%、8.3%和4.6%。
水資源總量 2010年全國水資源總量為30906.4億m3,比常年值偏多11.5%。地下水與地表水資源不重復量為1108.8億m3,佔地下水資源量的13.2%,也就是説,地下水資源量的86.8%與地表水資源量重復。北方6區水資源總量6049.5億m3,比常年值偏多15.0%,佔全國的19.6%;南方4區水資源總量為24856.9億m3,比常年值偏多10.7%,佔全國的80.4%。全國水資源總量佔降水總量的46.9%,平均每平方公里産水32.6萬m3。
二、蓄水動態
大中型水庫蓄水動態 2010年對全國532座大型水庫和3044座中型水庫進行統計,水庫年末蓄水總量為3404.6億m3,比年初蓄水總量增加484.1億m3。其中,大型水庫年末蓄水量為3054.8億m3,比年初增加417.7億m3;中型水庫年末蓄水量為349.8億m3,比年初增加66.4億m3。北方6區水庫年末蓄水量比年初共增加98.1億m3,其中黃河區減少11.8億m3;南方4區水庫年末蓄水量比年初共增加386.0億m3,其中長江區和珠江區分別增加220.4億m3和115.6億m3。各省級行政區水庫年末蓄水量與年初比較,湖北、貴州、吉林、廣西、廣東、湖南、四川等2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庫蓄水量增加,共增加蓄水量534.6億m3;青海、江蘇、陜西、海南、甘肅、山西等8個省(自治區)水庫蓄水量減少,共減少蓄水量50.5億m3;寧夏、西藏2個自治區水庫蓄水量沒有變化。
北方平原區淺層地下水動態 2010年,北方17個省級行政區對79萬km2平原地下水開採區進行了統計分析,年末淺層地下水儲存量比年初減少29.2億m3。6個水資源一級區中,除遼河區地下水儲存量增加27.3億m3外,其他水資源一級區有不同程度的減少,其中海河區和淮河區分別減少27.6億m3和17.6億m3。按省級行政區統計,地下水儲存量增加的僅有5個省級行政區,其中遼寧和吉林分別增加23.5億m3和6.8億m3;儲存量減少的有11個省級行政區,其中河北減少最多,為25.3億m3,安徽、江蘇、甘肅、黑龍江和北京的減少量在4億~9億m3之間。
平原區地下水位降落漏斗 2010年,20個省級行政區對地下水位降落漏斗(以下簡稱漏斗)進行了不完全調查,共統計漏斗76個,漏斗總面積6.1萬km2。在36個淺層(潛水)漏斗中,年末漏斗面積大於500km2的有11個,年末漏斗中心水位埋深大於20m的有21個。在40個深層(承壓水)漏斗中,年末漏斗面積大於500km2的有16個,年末漏斗中心水頭埋深大於50m的有11個。2010年末與年初相比,淺層漏斗面積擴大的有12個,中心水位下降的有 19個;深層漏斗面積擴大的有18個,中心水頭下降的有18個。
三、水資源開發利用
供水量 2010年全國總供水量6022.0億m3,佔當年水資源總量的19.5%。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佔81.1%,地下水源供水量佔18.4%,其他水源供水量佔0.5%。在地表水源供水量中,蓄水工程佔32.3%,引水工程佔33.9%,提水工程佔30.8%,水資源一級區間調水佔3.0%。在地下水供水量中,淺層地下水佔81.7%,深層承壓水佔17.9%,微鹹水佔0.4%。
北方6區供水量2704.9億m3,佔全國總供水量的44.9%;南方4區供水量3317.1億m3,佔全國總供水量的55.1%。南方各省級行政區以地表水源供水為主,大多佔其總供水量的90%以上;北方各省級行政區地下水源供水佔有較大比例,河北、北京、河南和山西4個省(直轄市)地下水供水量佔總供水量的一半以上。
另外,全國直接利用海水共計488.0億m3,主要作為火(核)電的冷卻用水。其中廣東、浙江和山東利用海水較多,分別為201.9億m3、131.3億m3和52.0億m3。
用水量 2010年全國總用水量6022.0億m3,其中生活用水佔12.7%,工業用水佔24.0%,農業用水佔61.3%,生態與環境補水(僅包括人為措施供給的城鎮環境用水和部分河湖、濕地補水)佔2.0%。與2009年比較,全國總用水量增加56.8億m3,其中生活用水增加17.7億m3,工業用水增加56.4億m3,農業用水減少34.1億m3,生態與環境補水增加16.8億m3。
在各省級行政區中用水量大於400億m3的有江蘇、新疆、廣東3個省(自治區),用水量少於50億m3的有天津、青海、北京、西藏、海南5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用水佔總用水量75%以上的有西藏、寧夏、新疆、甘肅、黑龍江、海南、青海7個省(自治區),工業用水佔總用水量30%以上的有上海、重慶、福建、湖北4個省(直轄市),生活用水佔總用水量20%以上的有北京、天津、重慶和廣東4個省(直轄市)。
用水消耗量 2010年全國用水消耗總量3182.2億m3,其中農業耗水佔73.6%,工業耗水佔11.2%,生活耗水佔12.4%,生態與環境補水耗水佔2.8%。全國綜合耗水率(消耗量佔用水量的百分比)為53%,乾旱地區耗水率普遍大於濕潤地區。各類用戶耗水率差別較大,農田灌溉為63%,工業為25%,城鎮生活為30%,農村生活為86%。
廢污水排放量 廢污水排放量是指工業、第三産業和城鎮居民生活等用水戶排放的水量,但不包括火電直流冷卻水排放量和礦坑排水量。2010年全國廢污水排放總量792億t。
用水指標 2010年,全國人均用水量為450m3,萬元國內生産總值(當年價格)用水量為150m3。城鎮人均生活用水量(含公共用水)為每日193L,農村居民人均生活用水量為每日83L,農田實灌面積畝均用水量為421m3,萬元工業增加值(當年價)用水量為90m3。按可比價計算,2010年全國萬元國內生産總值用水量和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分別比2009年下降了9%和7%。
各省級行政區的用水指標值差別很大。從人均用水量看,大於600m3的有新疆、西藏、寧夏、黑龍江、內蒙古、江蘇、廣西7個省(自治區),其中新疆、西藏、寧夏分別達2464m3、1178m3、1150m3;小于300m3的有天津、北京、山西和陜西等10個省(直轄市),其中天津最低,僅178m3。從萬元國內生産總值用水量看,新疆最高,為984m3;小于100m3的有天津、北京、山東和山西等10個省(直轄市),其中天津、北京分別為24m3和25m3。
四、水體水質
河流水質 2010年,對全國17.6萬km的河流水質進行了監測評價,Ⅰ類水河長佔評價河長的4.8%,Ⅱ類水河長佔30.0%,Ⅲ類水河長佔26.6%,Ⅳ類水河長佔13.1%,Ⅴ類水河長佔7.8%,劣Ⅴ類水河長佔17.7%。全國全年Ⅰ~Ⅲ類水河長比例為61.4%,比2009年提高2.5個百分點。全國10個水資源一級區Ⅰ~Ⅲ類水河長比例由高至低排序,依次為:西北諸河區95.8%、西南諸河區86.9%、東南諸河區75.7%、珠江區70.8%、長江區67.4%、松花江區50.8%、黃河區42.5%、遼河區41.7%、淮河區38.9%、海河區37.2%。
湖泊水質 對99個湖泊的2.5萬km2水面水質進行了監測評價,水質符合和優於Ⅲ類水的面積佔58.9%,Ⅳ類和Ⅴ類水的面積共佔27.9%,劣Ⅴ類水的面積佔13.2%。對上述湖泊進行營養狀態評價,貧營養湖泊有1個,中營養湖泊有33個,輕度富營養湖泊有37個,中度富營養湖泊有28個。國家重點治理的“三湖”情況如下:
太湖:若總磷、總氮不參加水質評價,則Ⅱ類水面積佔60.1%,Ⅲ類水面積佔28.4%,IV類水面積佔11.5%,全湖總體水質為Ⅲ類。若總磷、總氮參加水質評價,Ⅳ類、Ⅴ類、劣Ⅴ類水面積分別佔評價面積的0.3%、18.8%和80.9%,全湖總體水質為劣Ⅴ類。除貢湖、東太湖和東部沿岸區處於輕度富營養狀態外,其他湖區均處於中度富營養狀態。
滇池:耗氧有機物及總磷、總氮污染均十分嚴重。無論總磷、總氮是否參加評價,水質均為劣Ⅴ類。營養狀態與2009年相同,處於中度富營養狀態。
巢湖:西半湖污染程度明顯重於東半湖。若總磷、總氮不參加評價,東半湖評價水面水質為Ⅲ類、西半湖為Ⅳ類,總體水質為Ⅳ類。若總磷、總氮參加評價,東半湖評價水面水質為Ⅴ類、西半湖為劣Ⅴ類,總體水質為劣Ⅴ類。東半湖處於輕度富營養狀態,西半湖處於中度富營養狀態。
水庫水質 在監測評價的437座水庫中,水質優良(優於和符合Ⅲ類水)的水庫有341座,佔評價水庫總數的78.0%;水質未達到Ⅲ類水的水庫有96座,佔評價水庫總數的22.0%,其中水質為劣Ⅴ類水的水庫有37座。對420座水庫的營養狀態進行評價,中營養水庫有291座,輕度富營養水庫102座,中度富營養水庫25座,重度富營養水庫2座。
省界水體水質 對全國339個省界斷面的水質進行了監測評價,水質符合和優於地表水Ⅲ類標準的斷面數佔總評價斷面數的51.3%,水污染嚴重的劣Ⅴ類佔20.6%。各水資源一級區中,省界斷面水質較好的是西南諸河區和東南諸河區,海河區省界斷面水質較差。省界斷面的主要污染項目是化學需氧量、高錳酸鹽指數和氨氮。
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狀況 2010年全國監測評價水功能區3902個,按水功能區水質管理目標評價,全年水功能區達標率為46.0%,其中一級水功能區(不包括開發利用區)達標率為54.7%,二級水功能區達標率41.3%。在一級水功能中,保護區達標率為63.3%,保留區達標率為61.1%,緩衝區達標率為33.0%。
地下水水質 2010年,根據763眼監測井的水質監測資料,北京、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海南、寧夏、廣東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對地下水水質進行了分類評價。水質適合於各種使用用途的Ⅰ~Ⅱ類監測井佔評價監測井總數的11.8%,適合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及工農業用水的Ⅲ類監測井佔26.2%,適合除飲用外其它用途的Ⅳ~Ⅴ類監測井佔62.0%。
説明:《公報》中涉及的全國性數據,均未包括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省。
表1 2010年各水資源一級區水資源量 單位:億m3
水資源 一級區 |
降水總量 |
地表水 資源量 |
地下水 資源量 |
地下水與地表水 資源不重復量 |
水資源 總 量 |
全 國 |
65849.6 |
29797.6 |
8417.0 |
1108.8 |
30906.4 |
北方6區 |
22155.1 |
5084.3 |
2699.5 |
965.2 |
6049.5 |
南方4區 |
43694.5 |
24713.3 |
5717.5 |
143.6 |
24856.9 |
松花江 |
4946.0 |
1433.2 |
476.4 |
206.8 |
1640.0 |
遼 河 |
2260.2 |
702.3 |
235.1 |
110.5 |
812.8 |
海 河 |
1705.6 |
149.0 |
224.4 |
158.2 |
307.2 |
黃 河 |
3571.3 |
568.9 |
385.2 |
111.0 |
679.8 |
淮 河 |
2756.8 |
709.8 |
412.2 |
253.1 |
962.9 |
長 江 |
20686.4 |
11146.1 |
2619.1 |
118.0 |
11264.1 |
其中:太湖 |
451.0 |
187.2 |
46.7 |
22.7 |
209.8 |
東南諸河 |
4368.3 |
2858.2 |
559.9 |
10.8 |
2869.0 |
珠 江 |
9377.0 |
4921.3 |
1115.9 |
14.8 |
4936.1 |
西南諸河 |
9262.7 |
5787.7 |
1422.7 |
0.0 |
5787.7 |
西北諸河 |
6915.2 |
1521.0 |
966.1 |
125.7 |
1646.7 |
表2 2010年各水資源一級區供用水量 單位:億m3
水資源 一級區 |
供 水 量 |
用 水 量 |
|||||||
地表水 |
地下水 |
其他 |
總供水量 |
生活 |
工業 |
農業 |
生態 |
總用水量 |
|
全 國 |
4881.6 |
1107.3 |
33.1 |
6022.0 |
765.8 |
1447.3 |
3689.1 |
119.8 |
6022.0 |
北方6區 |
1713.8 |
970.4 |
20.7 |
2704.9 |
274.5 |
346.7 |
2008.2 |
75.5 |
2704.9 |
南方4區 |
3167.8 |
136.9 |
12.4 |
3317.1 |
491.3 |
1100.6 |
1680.9 |
44.3 |
3317.1 |
松花江 |
259.2 |
197.3 |
0.1 |
456.6 |
34.4 |
82.5 |
331.4 |
8.3 |
456.6 |
遼 河 |
91.8 |
113.0 |
4.1 |
208.9 |
33.3 |
34.8 |
136.7 |
4.1 |
208.9 |
海 河 |
122.5 |
236.2 |
9.7 |
368.3 |
59.0 |
50.8 |
247.6 |
10.9 |
368.3 |
黃 河 |
262.6 |
126.8 |
2.8 |
392.3 |
44.0 |
61.5 |
277.6 |
9.1 |
392.3 |
淮 河 |
463.5 |
172.7 |
3.1 |
639.3 |
85.9 |
98.8 |
445.5 |
9.2 |
639.3 |
長 江 |
1889.7 |
85.1 |
8.4 |
1983.1 |
268.5 |
746.6 |
948.2 |
19.9 |
1983.1 |
其中:太湖 |
354.7 |
0.6 |
0.1 |
355.3 |
48.5 |
212.5 |
91.3 |
3.1 |
355.3 |
東南諸河 |
333.2 |
8.5 |
0.8 |
342.5 |
53.1 |
121.8 |
157.8 |
9.8 |
342.5 |
珠 江 |
840.7 |
39.6 |
3.1 |
883.5 |
157.4 |
222.6 |
489.2 |
14.2 |
883.5 |
西南諸河 |
104.3 |
3.6 |
0.1 |
108.0 |
12.3 |
9.7 |
85.7 |
0.4 |
108.0 |
西北諸河 |
514.1 |
124.4 |
1.0 |
639.5 |
18.0 |
18.4 |
569.4 |
33.7 |
63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