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中國水資源公報
2009-12-31 00:00
2009年,我國氣候異常,一些地區降雨之多、颱風之強、旱情之重為歷史罕見。旱情來得早、去得晚、範圍廣、影響大,特別是冬麥主産區年初的冬春連旱,東北西部、華北北部和西北東部的夏伏旱,江南大部、華南大部和西南局部的秋冬連旱,對農業生産帶來嚴重影響。全年有9個颱風在我國沿海登陸,發生強風、暴雨、高潮同時出現的最不利形勢。受多次大範圍、高強度降雨過程影響,全國有210多條河流相繼發生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水利部門堅持以人為本,超前部署,科學決策,精心調度,各級地方黨委、政府全力以赴,廣大軍民奮力抗災救災,最大程度地減輕了洪澇乾旱颱風災害損失。
2009年,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水利工作,國家把加快水利基礎設施建設作為應對金融危機、擴大國內需求的重要領域。各級水利部門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堅決貫徹落實中央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的各項決策部署,保持了水利又好又快發展的強勁勢頭。擴大內需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取得顯著成效,有力地促進了經濟平穩較快增長;強力推進十七屆三中全會明確的病險水庫除險加固、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三大任務,涉及民生的水利問題加快解決;為應對我國水資源短缺、用水效率不高、水污染嚴重的突出問題,明確提出實行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節水型社會建設全面推進;一大批重點水利工程開工建設,創近年來新開工大型水利工程數量歷史新高;水利法制建設穩步推進,依法治水、科學管水能力不斷提升。水利工作取得的顯著成效,為促進經濟平穩較快增長提供了有力支撐。
降水量 2009年,全國平均年降水量591.1mm,折合降水總量為55965.5億m3,比常年值偏少8.0%。從水資源分區看,松花江、遼河、海河、黃河、淮河、西北諸河6個水資源一級區(以下簡稱北方6區)面平均降水量為315.7mm,比常年值偏少3.8%;長江(含太湖)、東南諸河、珠江、西南諸河4個水資源一級區(以下簡稱南方4區)面平均降水量為1079.7mm,比常年值偏少10.0%。在31個省級行政區中,降水量比常年值偏多的有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其中海南和青海偏多程度約30%;降水量比常年值偏少的有22個省(自治區),其中北京和雲南偏少約25%。
地表水資源量 2009年全國地表水資源量23125.2億m3,折合年徑流深244.2mm,比常年值偏少13.4%。從水資源分區看,北方6區地表水資源量比常年值偏少13.1%;南方4區比常年值偏少13.5%。在31個省級行政區中,地表水資源量比常年值偏多的有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比常年值偏少的有25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其中黑龍江、上海、青海、海南偏多程度在23%~56%之間,江西、吉林、雲南、河南、福建、內蒙古、寧夏偏少程度在25%~37%之間,山西、遼寧、河北、北京偏少程度在45%~62%之間。
2009年,從國境外流入我國境內的水量為154.9億m3,從我國流出國境的水量為5193.3億m3,從我國流入國際邊界河流的水量為1090.7億m3,全國入海水量為13960.9億m3。
地下水資源量 2009年,全國礦化度小于等於2g/L地區的地下水資源量為7267.0億m3,其中,平原區地下水資源量為1688.2億m3,山丘區地下水資源量為5863.9億m3,平原區與山丘區之間的地下水資源重復計算量為285.1億m3。2009年北方6區平原地下水總補給量為1423.4億m3。北方平原區的降水入滲補給量、地表水體入滲補給量、山前側滲補給量和井灌回歸補給量分別佔51.5%、35.4%、8.0%和5.1%。
水資源總量 2009年全國水資源總量為24180.2億m3,比常年值偏少12.7%。地下水與地表水資源不重復量為1055.0億m3,佔地下水資源量的14.5%,也就是説,地下水資源量的85.5%與地表水資源量重復。北方6區水資源總量4711.2億m3,比常年值偏少10.4%,佔全國的19.5%;南方4區水資源總量為19469.0億m3,比常年值偏少13.3%,佔全國的80.5%。全國水資源總量佔降水總量的43.2%,平均單位面積産水量為25.5萬m3/km2。
二、蓄水動態
大中型水庫蓄水動態 2009年對全國515座大型水庫和3006座中型水庫進行統計,水庫年末蓄水總量為2815.5億m3,比年初蓄水總量減少346.2億m3。其中,大型水庫年末蓄水量為2532.7億m3,比年初減少287.1億m3;中型水庫年末蓄水量為282.8億m3,比年初減少59.1億m3。北方6區水庫年末蓄水量比年初共增加6.5億m3,其中黃河區增加49.2億m3。南方4區水庫年末蓄水量比年初共減少352.7億m3,其中珠江區和長江區水庫分別減少198.8億m3和160.7億m3。各省級行政區水庫年末蓄水量與年初比較,青海、黑龍江、浙江、海南等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庫蓄水量增加,共增加蓄水量91.0億m3,貴州、廣西、湖北、湖南、廣東等1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庫蓄水量減少,共減少蓄水量437.2億m3,內蒙古、西藏2個自治區水庫蓄水量變化不大。
北方平原區淺層地下水動態 2009年,北方17個省級行政區對77萬km2平原地下水開採區進行了統計分析,年末淺層地下水儲存量比年初減少16.6億m3。在水資源一級區中,松花江區、淮河區和黃河區地下水儲存量增加,分別增加17.9億m3、4.3億m3和1.1億m3;海河區、遼河區、西北諸河區有不同程度的減少,分別減少19.6億m3、14.8億m3和5.5億m3。按省級行政區統計,地下水儲存量增加的僅有6個省級行政區,其中黑龍江和安徽增加較多,分別增加23.0億m3和4.6億m3;儲存量減少的有11個省級行政區,其中河北減少最多,為11.2億m3,甘肅、新疆、北京、遼寧、內蒙古、吉林減少幅度在3億~7億m3之間。
平原區地下水位降落漏斗 2009年,21個省級行政區對地下水位降落漏斗(以下簡稱漏斗)進行了不完全調查,共統計漏斗78個,漏斗年末總面積6.4萬km2。在41個淺層(潛水)漏斗中,年末漏斗面積大於500km2的有12個,年末漏斗中心水位埋深大於20m的有23個。在37個深層(承壓水)漏斗中,年末漏斗面積大於500km2的有17個,年末漏斗中心水頭埋深大於50m的有11個。2009年末與年初相比,淺層漏斗面積擴大的有20個,中心水位下降的有16個;深層漏斗面積擴大的有14個,中心水頭下降的有12個。
三、水資源開發利用
供水量 2009年全國總供水量5965.2億m3,佔當年水資源總量的24.7%。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4839.5億m3,佔總供水量的81.1%;地下水源供水量1094.5億m3,佔總供水量的18.4%;其他水源供水量31.2億m3,佔總供水量的0.5%。在地表水源供水量中,蓄水工程供水量佔32.4%,引水工程供水量佔36.0%,提水工程供水量佔28.7%,水資源一級區間調水量佔2.9%。在地下水供水量中,淺層地下水佔80.9%,深層承壓水佔18.7%,微鹹水佔0.4%。
南方4區供水量3289.8億m3,佔全國總供水量的55.1%;北方6區供水量2675.4億m3,佔全國總供水量的44.9%。南方各省級行政區以地表水源供水為主,大多佔其總供水量的90%以上;而北方各省級行政區地下水供水量則佔有相當大的比例,其中河北、北京、山西、河南4個省(直轄市)地下水供水量佔總供水量的一半以上。
另外,全國直接利用海水共計488.8億m3,主要作為火(核)電的冷卻用水。其中廣東、浙江和山東利用海水較多,分別為201.4億m3、157.7億m3和55.0億m3。
用水量 2009年全國總用水量5965.2億m3。其中生活用水佔12.6%;工業用水佔23.3%;農業用水佔62.4%;生態環境補水(僅包括人為措施供給的城鎮環境用水和部分河湖、濕地補水)佔1.7%。與2008年比較,全國總用水量增加55.3億m3,其中生活用水增加18.9億m3,工業用水減少6.2億m3,農業用水增加59.7億m3,生態環境補水減少17.2億m3。
在各省級行政區中,用水量大於400億m3的有江蘇、新疆、廣東3個省(自治區),用水量少於50億m3的有天津、青海、北京、西藏、海南5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用水佔總用水量75%以上的有新疆、寧夏、西藏、甘肅、內蒙古、海南、青海、黑龍江8個省(自治區),工業用水佔總用水量30%以上的有上海、重慶、福建、湖北、江蘇、貴州、安徽7個省(直轄市),生活用水佔總用水量20%以上的有北京、天津和重慶3個直轄市。
用水消耗量 2009年全國用水消耗總量3155.0億m3,其中農業耗水佔75.1%,工業耗水佔10.1%,生活耗水佔12.4%,生態與環境補水耗水佔2.4%。全國綜合耗水率(消耗量佔用水量的百分比)為53%,乾旱地區耗水率普遍大於濕潤地區。各類用戶耗水率差別較大,農田灌溉為63%,工業為23%,城鎮生活為30%,農村生活為86%。
廢污水排放量 廢污水排放量是指工業、第三産業和城鎮居民生活等用水戶排放的水量,但不包括火電直流冷卻水排放量和礦坑排水量。2009年全國廢污水排放總量768億t。
用水指標 2009年,全國人均用水量為448m3,萬元國內生産總值(當年價格)用水量為178m3。城鎮人均生活用水量(含公共用水)為每日212L,農村居民人均生活用水量為每日73L,農田實灌面積畝均用水量為431m3,萬元工業增加值(當年價)用水量為103m3。按可比價計算,2009年全國萬元國內生産總值用水量和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分別比2008年下降了7%和8%。
各省級行政區的用水指標值差別很大。從人均用水量看,大於600m3的有新疆、寧夏、西藏、黑龍江、內蒙古、江蘇、上海、廣西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其中新疆、寧夏、西藏分別達2475m3、1162m3、1069m3;小于300m3的有山西、天津、北京、陜西、山東、河南、貴州、四川、河北、重慶10個省(直轄市),其中山西最低,僅165m3。從萬元國內生産總值用水量看,新疆最高,為1242m3;小于100m3的有北京、天津、山東、山西、上海、浙江、遼寧7個省(直轄市),其中北京、天津分別為30m3和31m3。
四、水體水質
河流水質 2009年,對全國16.1萬km的河流水質進行了監測評價,Ⅰ類水河長佔評價河長的4.6%,Ⅱ類水河長佔31.1%,Ⅲ類水河長佔23.2%,Ⅳ類水河長佔14.4%,Ⅴ類水河長佔7.4%,劣Ⅴ類水河長佔19.3%。全國全年Ⅰ~Ⅲ類水河長比例為58.9%,與2008年基本持平。全國10個水資源一級區Ⅰ~Ⅲ類水河長比例由高至低排序,依次為:西南諸河區95.3%、西北諸河區94.7%、東南諸河區68.5%、珠江區67.8%、長江區63.7%、黃河區44.0%、遼河區42.6%、淮河區38.9%、松花江區36.3%、海河區35.3%。與2008年相比,黃河區、東南諸河區Ⅰ~Ⅲ類水河長比例略有上升,松花江區、長江區有所下降,其它水資源一級區Ⅰ~Ⅲ類水河長比例變化不大。
湖泊水質 對71個湖泊的水質進行了監測評價,水質符合和優於Ⅲ類水的面積佔58.4%,Ⅳ類和Ⅴ類水的面積共佔27.6%,劣Ⅴ類水的面積佔14.0%。對71個湖泊的營養狀態進行評價,貧營養湖泊有1個,中營養湖泊有24個,輕度富營養湖泊有27個,中度富營養湖泊有19個。國家重點治理的“三湖”情況如下:
太湖:若總磷、總氮不參加水質評價,則Ⅱ類水面積佔75.6%,Ⅲ類水面積佔7.6%,IV類水面積佔16.8%。若總磷、總氮參加水質評價,湖體水質均劣于Ⅲ類,Ⅳ類、Ⅴ類、劣Ⅴ類水面積分別佔評價面積的7.6%、18.5%和73.9%。除貢湖、湖心區和東部沿岸區處於輕度富營養狀態,其餘湖區均處於中度富營養狀態。
滇池:耗氧有機物及總磷和總氮污染均十分嚴重。無論總磷、總氮是否參加評價,水質均為劣Ⅴ類。全湖處於中度富營養狀態。
巢湖:西半湖污染程度明顯重於東半湖。若總磷、總氮不參加評價,東半湖評價水面水質為Ⅲ類,西半湖評價水面為Ⅳ類,總體水質為Ⅳ類。若總磷、總氮參加評價,東半湖評價水面水質為Ⅳ~Ⅴ類,西半湖為劣Ⅴ類,總體水質為劣Ⅴ類。東半湖處於輕度富營養狀態,西半湖處於中度富營養狀態。
水庫水質 在監測評價的411座水庫中,水質優良(優於和符合Ⅲ類水)的水庫有334座,佔評價水庫總數的81.2%;水質未達到Ⅲ類水的水庫有77座,佔評價水庫總數的18.8%,其中水質為劣Ⅴ類水的水庫有20座。對394座水庫的營養狀態進行評價,中營養水庫有283座,輕度富營養水庫91座,中度富營養水庫19座,重度富營養水庫1座。
省界水體水質 對全國305個省界斷面的水質進行了監測評價,水質符合和優於地表水Ⅲ類標準的斷面數佔總評價斷面數的46.6%,水污染嚴重的劣Ⅴ類佔23.9%。各水資源一級區中,省界斷面水質較好的是西南諸河區和東南諸河區,海河區省界斷面水質較差。省界斷面的主要污染項目是化學需氧量、高錳酸鹽指數、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
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狀況 2009年全國監測評價水功能區3411個,按水功能區水質管理目標評價,全年水功能區達標率為47.4%,其中一級水功能區(不包括開發利用區)達標率為56.3%,二級水功能區達標率42.8%。在一級水功能中,保護區達標率為64.9%,保留區達標率為69.2%,緩衝區達標率為29.4%。
地下水水質 2009年,根據562眼監測井的水質監測資料,北京、遼寧、吉林、上海、江蘇、海南、寧夏、廣東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對地下水水質進行了分類評價。水質適合於各種使用用途的Ⅰ~Ⅱ類監測井佔評價監測井總數的5.0%,適合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及工農業用水的Ⅲ類監測井佔22.9%,適合除飲用外其它用途的Ⅳ~Ⅴ類監測井佔72.1%。
説明:《公報》中涉及的全國性數據,均未包括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省。
表1 2009年各水資源一級區水資源量 單位:億m3
水資源 一級區 |
降水總量 |
地表水 資源量 |
地下水 資源量 |
地下水與地表水 資源不重復量 |
水資源 總 量 |
全 國 |
55965.5 |
23125.2 |
7267.0 |
1055.0 |
24180.2 |
北方6區 |
19116.0 |
3805.7 |
2407.1 |
905.5 |
4711.2 |
南方4區 |
36849.5 |
19319.5 |
4859.9 |
149.5 |
19469.0 |
松花江 |
5031.7 |
1277.6 |
489.0 |
210.5 |
1488.1 |
遼 河 |
1313.7 |
205.2 |
145.7 |
71.1 |
276.3 |
海 河 |
1565.5 |
115.6 |
232.2 |
169.6 |
285.2 |
黃 河 |
3501.2 |
551.7 |
385.0 |
105.2 |
656.9 |
淮 河 |
2646.0 |
543.5 |
390.4 |
256.3 |
799.8 |
長 江 |
17806.2 |
8608.2 |
2308.2 |
124.2 |
8732.4 |
其中:太湖 |
499.7 |
223.3 |
49.5 |
26.2 |
249.4 |
東南諸河 |
3174.0 |
1610.0 |
418.6 |
9.6 |
1619.6 |
珠 江 |
7821.5 |
4059.4 |
909.3 |
15.6 |
4075.1 |
西南諸河 |
8047.8 |
5042.0 |
1223.9 |
0.0 |
5042.0 |
西北諸河 |
5057.8 |
1112.0 |
764.8 |
92.8 |
1204.9 |
表2 2009年各水資源一級區供用水量 單位:億m3
水資源 一級區 |
供 水 量 |
用 水 量 |
|||||||
地表水 |
地下水 |
其他 |
總供水量 |
生活 |
工業 |
農業 |
生態 |
總用水量 |
|
全 國 |
4839.5 |
1094.5 |
31.2 |
5965.2 |
748.2 |
1390.9 |
3723.1 |
103.0 |
5965.2 |
北方6區 |
1698.9 |
957.8 |
18.7 |
2675.4 |
270.1 |
333.4 |
2011.3 |
60.6 |
2675.4 |
南方4區 |
3140.6 |
136.7 |
12.4 |
3289.8 |
478.1 |
1057.5 |
1711.8 |
42.4 |
3289.8 |
松花江 |
253.2 |
185.9 |
0.0 |
439.1 |
33.1 |
81.8 |
317.3 |
6.9 |
439.1 |
遼 河 |
88.9 |
112.0 |
3.8 |
204.7 |
31.5 |
30.7 |
138.4 |
4.1 |
204.7 |
海 河 |
125.5 |
236.0 |
8.5 |
370.0 |
57.8 |
49.2 |
253.3 |
9.7 |
370.0 |
黃 河 |
256.7 |
127.1 |
1.9 |
385.7 |
43.3 |
56.9 |
278.7 |
6.8 |
385.7 |
淮 河 |
458.7 |
178.0 |
3.0 |
639.7 |
84.2 |
97.9 |
449.2 |
8.4 |
639.7 |
長 江 |
1878.7 |
85.1 |
6.6 |
1970.4 |
260.1 |
720.3 |
970.4 |
19.6 |
1970.4 |
其中:太湖 |
352.1 |
1.1 |
0.1 |
353.3 |
47.5 |
212.5 |
90.2 |
3.0 |
353.3 |
東南諸河 |
328.6 |
8.9 |
0.7 |
338.2 |
50.7 |
116.7 |
162.7 |
8.0 |
338.2 |
珠 江 |
832.5 |
39.3 |
5.0 |
876.8 |
155.1 |
212.0 |
495.5 |
14.3 |
876.8 |
西南諸河 |
100.8 |
3.3 |
0.2 |
104.3 |
12.1 |
8.6 |
83.2 |
0.4 |
104.3 |
西北諸河 |
515.9 |
118.8 |
1.5 |
636.2 |
20.2 |
16.8 |
574.5 |
24.7 |
63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