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中國水資源公報

2004-12-3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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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

  2004年,我國大江大河除長江、淮河的局部河段和珠江流域西江發生超警戒水位的洪水外,水勢比較平穩,部分中小河流發生了較大洪水。2004年全國旱情偏輕,農作物受旱面積比2003年減少約1.1億畝,但華南部分地區旱情嚴重。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防汛抗旱工作,各級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部通力協作,加強洪水管理,拓寬抗旱領域,控制了災情的擴展蔓延,減少了災害損失,保障了糧食豐收。各級水利部門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中央水利工作方針,努力推進可持續發展水利,在水利規劃、重點水利工程建設、水資源配置、農村水利、節約用水和水利改革等方面邁出了新的步伐,為推進新時期的治水事業、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做出了貢獻。

  一、水資源量

  降水量  2004年我國大部分地區降水量比常年值(多年平均值,下同)偏少,全國平均降水量601毫米,折合降水總量為56876億立方米,比常年值減少6.5%。松花江、遼河、海河、黃河、淮河、西北諸河六個水資源一級區(以下簡稱北方六區)面平均降水量比常年值減少6.3%,長江、東南諸河、珠江、西南諸河四個水資源一級區(以下簡稱南方四區)面平均降水量比常年值減少6.6%。在各省級行政區中,降水量比常年值偏多的有山東、新疆、天津、西藏、河南、湖南、重慶、青海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其中山東偏多13.3%;比常年值偏少的有23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其中廣東、海南、江蘇和內蒙古偏少20%以上。

  地表水資源量  2004年全國地表水資源量23126億立方米,折合徑流深244毫米,比常年值減少13.4%。北方六區地表水資源量比常年值偏少15.2%,南方四區比常年值偏少13.0%。在各省級行政區中,地表水資源量比常年值偏多的只有山東、西藏、新疆、上海4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除山東偏多18.3%外,其他3省(自治區、直轄市)偏多程度均低於7%;比常年值偏少的2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中,北京、江蘇、河北、海南偏少四成以上,福建、甘肅、廣東、江西和山西偏少四成至三成。2004年,從國外流入我國境內的水量為179億立方米,從國內流出國境的水量為6094億立方米,流入國際界河的水量為970億立方米,入海水量為12921億立方米。

  地下水資源量  2004年全國礦化度小于或等於2克/升的地下水資源量為7436億立方米,比常年值減少7.8%。平原區地下水資源量為1642億立方米,加上井灌回歸補給量後的總補給量為1704億立方米。北方六區平原地下水總補給量為1379億立方米,佔全國平原區總補給量的81%,其中降水入滲補給量、地表水體入滲補給量、山前側滲補給量和井灌回歸補給量分別佔51.2%、36.3%、8.0%和4.5%。地下水資源量大部分與地表水資源量重復,不重復量僅1003億立方米。

  水資源總量  2004年全國水資源總量(地表水資源量與不重復量之和)為24130億立方米,比常年值減少12.9%。北方六區水資源總量4589億立方米(佔全國的19.0%),比常年值減少12.7%;南方四區水資源總量19541億立方米(佔全國的81.0%),比常年值減少13.0%。全國産水總量佔降水總量的42.4%,平均每平方公里産水25.5萬立方米。

  二、蓄水動態

  大中型水庫蓄水動態  2004年全國共統計大型水庫462座、中型水庫2771座,水庫年末蓄水總量2219億立方米,比年初增加25億立方米。北方六區水庫年末蓄水量比年初減少31億立方米,除遼河區和海河區比年初分別增加13億和8億立方米外,其他區均比年初減少;南方四區水庫年末蓄水量比年初增加56億立方米,除珠江區比年初減少24億立方米外,其他區均比年初增加。在各省級行政區中,蓄水增加的有15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共增加蓄水量138億立方米,其中增幅較大的浙江和湖南分別增加了37億和29億立方米;蓄水減少的有14個省(自治區),共減少蓄水量113億立方米,其中減幅較大的河南減少了24億立方米。

  北方平原區淺層地下水動態  2004年對北方71萬平方公里(缺新疆)平原地下水開採區進行了統計分析,年末淺層地下水儲存量比年初減少68億立方米。按省級行政區統計,地下水儲存量減少的有12個省級行政區,其中黑龍江、安徽、河北、吉林減少較多,分別減少19億、15億、14億和10億立方米;儲存量增加的有4個省級行政區,其中山東和遼寧增加較多,分別增加8億和6億立方米。按水資源一級區統計,除遼河區增加2億立方米外,其餘五個水資源一級區均有不同程度的減少,其中松花江區、海河區和淮河區減少較多,分別減少28億、18億和16億立方米。

  平原區地下水位降落漏斗  2004年,21個省級行政區對地下水位降落漏斗(以下簡稱漏斗)進行了不完全調查,共統計漏斗76個(淺層漏斗和深層承壓漏斗各38個),漏斗總面積7.2萬平方公里。2004年末與年初相比,淺層漏斗面積擴大的有23個,中心水位下降的有21個;深層漏斗面積擴大的有16個,中心水頭下降的有27個。

  三、供用耗排水量

  供水量  2004年全國總供水量5548億立方米,佔當年水資源總量的23%。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佔81.2%,地下水源供水量佔18.5%,其他水源供水量佔0.3%。北方六區供水量2457億立方米,佔全國總供水量的44.3%;南方四區供水量3091億立方米,佔全國總供水量的55.7%。南方各省級行政區以地表水源供水為主,大多佔總供水量的90%以上;北方各省級行政區地下水源供水佔有較大比例,其中河北、北京、山西、河南、山東、遼寧和內蒙古等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佔總供水量的50%以上。在4504億立方米地表水源供水量中,蓄水工程佔33.0%,引水工程佔37.7%,提水工程佔26.9%,水資源一級區間調水佔2.4%。在108億立方米調水量中,海河區引黃河水42億立方米,淮河區從長江和黃河共引水60億立方米,長江區從錢塘江和淮河共引水5億立方米。

  另外,全國有8個省(直轄市)直接利用海水共計234億立方米,主要作為火(核)電的冷卻用水。其中廣東和浙江兩省利用海水最多,分別為105億和64億立方米。

  用水量  2004年全國總用水量5548億立方米,其中生活用水佔11.7%,工業用水佔22.2%,農業用水佔64.6%,生態用水(僅包括人為措施供給的城鎮環境用水和部分河湖、濕地補水)佔1.5%。按生活(單指居民生活)、生産、生態用水劃分,生活用水佔8.0%,生産用水佔90.5%,生態用水佔1.5%。與2003年比較,全國總用水量增加227億立方米,其中農業用水增加153億立方米,工業用水增加52億立方米(其中火電用水增加48億立方米),生活用水增加20億立方米,生態用水略有增加。

  按東、中、西部地區統計,用水量分別為2145、1595、1808億立方米,相應佔全國總用水量的38.7%、28.7%、32.6%。由東往西,生活和工業用水比重逐漸減小,農業用水比重逐漸增大。

  在各省級行政區中,用水量大於400億立方米的有江蘇、新疆、廣東3個省(自治區),用水量介於200~400億立方米的有7個省(自治區),用水量介於100~200億立方米的有1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用水量少於100億立方米的有1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用水佔總用水量75%以上的有寧夏、新疆、西藏、內蒙古、海南、甘肅、河北7個省(自治區),大多位於西部地區;工業用水佔總用水量30%以上的有上海、重慶、江蘇、湖北、廣東、福建、安徽7個省(直轄市);生活用水佔總用水量20%以上的有北京、重慶、天津3個直轄市。

  用水消耗量  2004年全國用水消耗總量3001億立方米,其中農業耗水佔77.0%,工業耗水佔9.3%,生活耗水佔12.1%,生態耗水佔1.6%。全國綜合耗水率(消耗量佔用水量的百分比)為54%,乾旱地區耗水率普遍大於濕潤地區。各類用戶耗水率差別較大,農田灌溉為64%,工業為23%,城鎮生活為30%。

  污水排放量  污水排放量是指工業、第三産業和城鎮居民生活等用水戶排放的水量,但不包括火電直流冷卻水排放量和礦坑排水量。2004年全國污水排放總量693億噸,其中工業污水佔2/3,第三産業和城鎮居民生活污水佔1/3。

  四、用水指標

  2004年,全國人均用水量為427立方米,萬元國內生産總值(當年價格)用水量為399立方米。城鎮人均生活用水量為每日212升(含公共用水),農村居民人均生活用水量為每日68升, 萬元工業增加值(當年價格)用水量為196立方米,農田實灌面積畝均用水量為450立方米。按東、中、西部統計分析,人均用水量分別為436、371、487立方米,即中部小,東、西部大;萬元GDP用水量差別較大,分別為221、392、645立方米,西部是東部的2.9倍;農田實灌面積畝均用水量分別為415、379、581 立方米,西部大於東、中部;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分別為135、240、241立方米,呈東部小,中、西部大態勢。

  因受人口密度、經濟結構、作物組成、節水水平、水資源條件等多種因素的影響,各省級行政區的用水指標值差別很大。從人均用水量看,大於600立方米的有新疆、寧夏、西藏、內蒙古、江蘇、黑龍江、上海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其中新疆、寧夏、西藏分別達2532、1259、1022立方米;小于300 立方米的有山西、陜西、河南、天津、重慶、北京、山東、四川、貴州、河北等10個省(直轄市),其中山西最低,僅168立方米。從萬元GDP用水量看,大於1000 立方米的有新疆、寧夏、西藏等3個自治區,均位於西部地區;小于200立方米的有天津、北京、山東、上海、浙江、山西、遼寧等7個省(直轄市),大多位於東部地區,其中天津、北京分別為74和78立方米。

  五、地表水體水質

  根據2004年水質監測資料,採用國家《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對全國河流、湖泊、水庫的水質狀況進行了評價。

  河流水質  根據1300條河流3200多個監測斷面的水質資料,對13萬公里河流水質進行了評價,全年期水質總體狀況是:Ⅰ類水河長佔6.3%,Ⅱ類水河長佔27.2%,Ⅲ類水河長佔25.9%,Ⅳ類水河長佔12.8%,Ⅴ類水河長佔6.0%,劣Ⅴ類水河長佔21.8%。全年符合和優於Ⅲ類水的河長佔總評價河長的59.4%,比2003年減少了3個百分點。各水資源一級區中,西南諸河、西北諸河、長江、珠江和東南諸河5個區水質較好,符合和優於Ⅲ類水的河長佔97%~63%;黃河、海河、松花江、遼河和淮河5個區水質較差,符合和優於Ⅲ類水的河長佔46%~31%。與2003年相比,黃河區、遼河區、西南諸河區、淮河區和海河區水質有所改善,西北諸河區、松花江區、珠江區、東南諸河區和長江區水質略有下降。

  省界水體水質  對全國229個省界斷面的水質進行了評價,水質符合和優於地表水Ⅲ類標準的斷面數佔總評價斷面數的39.3%,水污染嚴重的劣Ⅴ類佔34.5%。總體來看,省界水體的水質狀況不容樂觀。各水資源一級區中,省界斷面水質較好的是松花江區、珠江區和長江區(未含太湖流域),遼河區、太湖流域、淮河區和海河區的省界斷面水質較差。省界斷面的主要超標項目是氨氮、高錳酸鹽指數、化學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氟化物、揮發酚、總磷等。

  湖泊水質  在評價的50個湖泊中,水質符合和優於Ⅲ類水的湖泊有18個,部分水體受到污染的13個,水污染嚴重的19個。對49個湖泊的營養狀態進行評價,17個湖泊處於中營養狀態,32個湖泊處於富營養狀態。國家重點治理的"三湖"情況是:太湖16.5%的面積為Ⅲ類水,75.3%的面積為Ⅳ類水,8.2%的面積為劣Ⅴ類水;中營養水平的面積佔23%,富營養佔77%。滇池水質以Ⅴ類為主,佔評價面積的69%,劣于Ⅴ類水質佔評價面積的31%,全湖處於富營養狀態。巢湖的東半湖巢湖市第一水廠湖區水質為Ⅳ類,中廟湖區水質為Ⅴ類,西半湖水質為劣Ⅴ類,湖水處於富營養狀態。

  水庫水質  在評價的322座水庫中,水質優良(優於和符合Ⅲ類水)的水庫有265座,佔評價水庫總數的82.3%;水質未達到Ⅲ類水的水庫有57座,佔評價水庫總數的17.7%,其中水質為劣Ⅴ類水的水庫有14座。主要超標項目為總磷、總氮和高錳酸鹽指數。對238座水庫的營養狀態進行評價,三分之二的水庫處於中營養狀態,三分之一的水庫處於富營養狀態。

  説明:《公報》中涉及的全國性數據,均未包括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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